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走深走实,切实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启动率、办结率和覆盖率,8月8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遂平分局对反馈涉及遂平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组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为基本原则,深入厂区查看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现场调阅环评文件、排污许可及行政处罚案卷调查情况相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索赔程序启动条件。同时对企业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讲,要求企业确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企业主体责任,做到“不想污、不能污、不敢污”,强化企业“谁污染,谁担责”的责任意识,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守法。
下一步,遂平分局将加大对案件线索的筛查力度,加快相关资料核查认定,进一步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工作,联合发力,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走向常态化、制度化。(刘秋芬 张海洋 胡景辉)
供稿单位: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遂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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